我的积分社区论坛
在线客服密码安全
首页
热门网课
书画测评
AI测评
ISC2000
数字资源
大赛入口
师资培训
网站地图
教育部:艺术培训不用申请办学许可证,直接法人登记!
编辑:覃飔 | 时间:2018-04-25 16:41:32 | 浏览:15366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保障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部拟提请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进行修订,在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其中对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征求意见稿》从以下方面做了相应规定:


一是确定概念与类型。设立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以下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五条第一款)


设立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培训、非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


二是明确设置条件。要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场地、设施、人员、经费等条件(第十五条第四款)。


三是规范在线教育。规定实施在线文化教育培训,需要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第十五条第二款)。


四是规范培训内容。要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身心特点,严禁举办与升学相关的竞赛或测试活动(第二十八条)。


五是放宽对民办培训机构经营区域范围的要求。鼓励有质量的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审批,实行备案制(第二十二条)。


六是鼓励行业自律。支持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建立行业组织,研究制定相应的培训质量标准,建立认证体系,推广使用反映行业特点的格式合同(第四十七条)。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覃飔
上一篇“书法四级”来了!考不过不毕业.. 下一篇教育部公布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突..

我来说两句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